詳見計畫書第38頁七、事業及財務計畫
(一)開發方式
編號第二案變更範圍依照附帶條件規定,應以市地重劃方式開發,本案已由本府提出「臺南市第十四期永康二王市地重劃區」重劃計畫書(草案),獲內政部111年6月22日台內地字第1110263670號函復「原則同意辦理」在案。
(二)市地重劃範圍
二王市地重劃區範圍分別位屬「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及「永康六甲頂都市計畫區」等二處都市計畫區,市地重劃範圍面積計32.505公頃,實際面積應依核定都市計畫內容現地定樁辦理土地分割結果為準。
(三)開發期程及經費預估
重劃總開發經費預估約新臺幣221,674萬元,主辦單位及經費來源依市地重劃相關規定辦理。
依重劃計畫書(草案)預估,預計於民國118年12月完成,惟實際執行進度、公共設施用地負擔、費用負擔及平均重劃負擔比率等內容,仍應按重劃主管機關核定之市地重劃計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