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見計畫書第47頁 伍、事業及財務計畫)

一、開發方式
本案依照變更案附帶條件規定,應以市地重劃方式開發。
本案已由本府提出「臺南市第十期永康六甲頂醫療專用區市地重劃區」重劃計畫書(草案),並獲內政部110年4月22日台內地字第1100261976號函復原則同意辦理在案。
二、市地重劃範圍
本變更案土地全部納入市地重劃範圍,計畫面積計4.091公頃,實際面積應依核定都市計畫內容現地定樁辦理土地分割結果為準。
三、開發期程及經費預估
本案重劃總開發經費預估23526.2 萬元,由於本案應以市地重劃方式開發,主辦單位及經費來源應依市地重劃相關規定辦理。
依重劃計畫書(草案)預估,全案可於民國114年8月完成,惟實際執行進度、公共設施用地負擔、費用負擔及平均重劃負擔比率等內容,仍應按重劃主管機關核定之市地重劃計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