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見計畫書第47~49頁 拾、實施進度及經費)
一、實施進度及經費
本案開闢經費依內政部營建署民國107年6月7、13、19、20日召開「104~111年度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審議協調小組會議決議(詳附件2),相關道路工程開闢經費由內政部營建署納入104~111年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市區道路)補助,並由本府配合列入年度預算辦理,道路興闢後將由臺南市政府工務局經管維護。
依該會議決議,南科樹谷聯絡道路新建工程用地費3000萬元、工程費9億2000萬元,共計9億5000萬元。
二、民眾權益保障、用地取得與地上物補償方式
(一) 土地地價補償部分(協議價購)
(二) 土地地價補償部分(徵收)
(三) 建築改良物拆遷補償部分
(四) 農作改良物、畜牧遷移補償部分
(五) 營業損失補償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