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見計畫書第31頁 柒、事業及財務計畫)
一、開發方式
本基地之權屬均為臺南市政府所有,後續將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相關規定辦理招商作業,委由民間機構經營管理。
二、實施進度
本案都市計畫變更與招商作業同步辦理,並預計於招商成功之興建期間內,由得標之民間機構完成建築物興建及環境綠美化後營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