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永康六甲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第三階段)(編號第2案及第4案(二王周邊地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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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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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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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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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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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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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永康六甲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第三階段)(編號第2案及第4案(二王周邊地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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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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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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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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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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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文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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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都規字第1120382371A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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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源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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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都市計畫法第26條規定,都市計畫經發布實施後,不得隨時任意變更。但擬定計畫之機關每三年內或五年內至少應通盤檢討一次,依據發展情況,並參考人民建議作必要之變更。對於非必要之公共設施用地,應變更其使用。前項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之辦理機關、作業方法及檢討基準等事項之實施辦法,由內政部定之。
永康六甲頂都市計畫自98年間發布實施迄今已逾計畫年期,並超過法令規定每3至5年應辦理通盤檢討之期限,爰依據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等相關法令規定,辦理通盤檢討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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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計畫發佈實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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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定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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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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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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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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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計畫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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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001,043-0003,043-0005,043-0009,043-0011,043-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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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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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計畫_通盤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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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目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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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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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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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07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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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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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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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粗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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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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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淨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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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居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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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分區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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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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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及財務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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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計畫書第32頁玖、實施進度與經費
一、開發方式
變更編號第2案依照附帶條件規定,應以市地重劃方式開發,並由本府提出「臺南市第十四期永康二王市地重劃區」重劃計畫書(草案),已獲內政部111年6月22日台內地字第1110263670號函復「原則同意辦理」在案。
二、市地重劃範圍
二王市地重劃區範圍分別位屬「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及「永康六甲頂都市計畫區」等二處都市計畫區,市地重劃範圍面積計32.505公頃,實際面積應依核定都市計畫內容現地定樁辦理土地分割結果為準。
三、開發期程及經費預估
重劃總開發經費預估約新臺幣221,674萬元,主辦單位及經費來源依市地重劃相關規定辦理。
依重劃計畫書(草案)預估,預計於民國118年12月完成,惟實際執行進度、公共設施用地負擔、費用負擔及平均重劃負擔比率等內容,仍應按重劃主管機關核定之市地重劃計畫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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