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永康六甲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第三階段)(編號第2案及第4案(二王周邊地區))案
計畫序號 043-0015
行政區域 永康區
計畫名稱 變更永康六甲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第三階段)(編號第2案及第4案(二王周邊地區))案
公告日期 2023/03/28
實施日期 2023/03/30
公告文號 府都規字第1120382371A號
法源依據 按都市計畫法第26條規定,都市計畫經發布實施後,不得隨時任意變更。但擬定計畫之機關每三年內或五年內至少應通盤檢討一次,依據發展情況,並參考人民建議作必要之變更。對於非必要之公共設施用地,應變更其使用。前項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之辦理機關、作業方法及檢討基準等事項之實施辦法,由內政部定之。 永康六甲頂都市計畫自98年間發布實施迄今已逾計畫年期,並超過法令規定每3至5年應辦理通盤檢討之期限,爰依據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等相關法令規定,辦理通盤檢討作業。
原計畫發佈實施日期
擬定機關 臺南市政府
比例尺 1:3000
相關計畫序號 043-0001,043-0003,043-0005,043-0009,043-0011,043-0013
計畫性質 主要計畫_通盤檢討
計畫目標年 115
計畫面積 354.07公頃
計畫人口 59500
計畫粗密度 260
計畫淨密度
現居住人口
土地使用分區規定
都市設計
事業及財務計畫 詳見計畫書第32頁玖、實施進度與經費

一、開發方式
變更編號第2案依照附帶條件規定,應以市地重劃方式開發,並由本府提出「臺南市第十四期永康二王市地重劃區」重劃計畫書(草案),已獲內政部111年6月22日台內地字第1110263670號函復「原則同意辦理」在案。

二、市地重劃範圍
二王市地重劃區範圍分別位屬「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及「永康六甲頂都市計畫區」等二處都市計畫區,市地重劃範圍面積計32.505公頃,實際面積應依核定都市計畫內容現地定樁辦理土地分割結果為準。

三、開發期程及經費預估
重劃總開發經費預估約新臺幣221,674萬元,主辦單位及經費來源依市地重劃相關規定辦理。
依重劃計畫書(草案)預估,預計於民國118年12月完成,惟實際執行進度、公共設施用地負擔、費用負擔及平均重劃負擔比率等內容,仍應按重劃主管機關核定之市地重劃計畫為準。

計畫說明書內容摘要(電子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