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臺南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計畫(科學園區部分)(土地使用分區暨都市設計管制要點)(第三次通盤檢討)(第二階段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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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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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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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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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化區、新市區、安定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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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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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臺南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計畫(科學園區部分)(土地使用分區暨都市設計管制要點)(第三次通盤檢討)(第二階段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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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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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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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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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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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文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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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都綜字第1080513343A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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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源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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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6條規定:「都市計畫經發布實施後,不得隨時任意變更。但擬定計畫之機關每三年內或五年內至少應通盤檢討一次,依據發展情況,並參考人民建議作必要之變更。對於非必要之公共設施用地,應變更其使用。」。
一、都市計畫法第26條。
二、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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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計畫發佈實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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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定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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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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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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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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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計畫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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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001,041-0002,041-0004,041-0005,041-0006,041-0007,041-0013,041-0018,041-0019,041-0022,041-0026,041-0029,041-0030,041-0032,041-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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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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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細合併計畫_通盤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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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目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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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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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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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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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粗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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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淨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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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居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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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分區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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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計畫書第37~53頁 陸、檢討後條文內容)
為促使台南科學園區(以下簡稱園區)土地作合理有效之利用,塑造園區高科技產業之建築風格,使整體環境符合公共安全、環境衛生與寧適之目標,特訂定本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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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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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計畫書第37~53頁 陸、檢討後條文內容)
為促使台南科學園區(以下簡稱園區)土地作合理有效之利用,塑造園區高科技產業之建築風格,使整體環境符合公共安全、環境衛生與寧適之目標,特訂定本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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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及財務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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