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臺南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計畫(科學園區部分)(土地使用分區暨都市設計管制要點)(第三次通盤檢討)(第二階段修正)案
計畫序號 041-0040
行政區域 善化區、新市區、安定區
計畫名稱 變更臺南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計畫(科學園區部分)(土地使用分區暨都市設計管制要點)(第三次通盤檢討)(第二階段修正)案
公告日期 2019/05/20
實施日期 2019/05/21
公告文號 府都綜字第1080513343A號
法源依據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6條規定:「都市計畫經發布實施後,不得隨時任意變更。但擬定計畫之機關每三年內或五年內至少應通盤檢討一次,依據發展情況,並參考人民建議作必要之變更。對於非必要之公共設施用地,應變更其使用。」。 一、都市計畫法第26條。 二、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2條。
原計畫發佈實施日期
擬定機關 臺南市政府
比例尺 1:
相關計畫序號 041-0001,041-0002,041-0004,041-0005,041-0006,041-0007,041-0013,041-0018,041-0019,041-0022,041-0026,041-0029,041-0030,041-0032,041-0039
計畫性質 主細合併計畫_通盤檢討
計畫目標年
計畫面積 公頃
計畫人口
計畫粗密度
計畫淨密度
現居住人口
土地使用分區規定 (詳見計畫書第37~53頁 陸、檢討後條文內容)

為促使台南科學園區(以下簡稱園區)土地作合理有效之利用,塑造園區高科技產業之建築風格,使整體環境符合公共安全、環境衛生與寧適之目標,特訂定本要點
都市設計 (詳見計畫書第37~53頁 陸、檢討後條文內容)

為促使台南科學園區(以下簡稱園區)土地作合理有效之利用,塑造園區高科技產業之建築風格,使整體環境符合公共安全、環境衛生與寧適之目標,特訂定本要點
事業及財務計畫

計畫說明書內容摘要(電子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