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及變更虎頭埤特定區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暫予保留第2案)(部分公園用地、乙種旅館區、步道用地、道路用地為水域用地、健康休閒專用區、公園(兼供滯洪池使用)用地、廣場兼停車場用地、綠地用地、道路用地)案
計畫序號 035-0015
行政區域 新化區
計畫名稱 擴大及變更虎頭埤特定區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暫予保留第2案)(部分公園用地、乙種旅館區、步道用地、道路用地為水域用地、健康休閒專用區、公園(兼供滯洪池使用)用地、廣場兼停車場用地、綠地用地、道路用地)案
公告日期 2021/01/25
實施日期 2021/01/28
公告文號 府都規字第1100116771A號
法源依據 1.都市計畫法第二十六條 2.非都市土地申請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作業要點第6點
原計畫發佈實施日期
擬定機關 臺南市政府
比例尺 1:1000
相關計畫序號 035-0009
計畫性質 主細合併計畫_通盤檢討
計畫目標年
計畫面積 公頃
計畫人口
計畫粗密度
計畫淨密度
現居住人口
土地使用分區規定
都市設計
事業及財務計畫 (詳見計畫書第7-1~7-8頁 第七章 實施進度及經費)

本計畫範圍內之公有土地,後續依撥用程序取得該土地。變更範圍內之私有土地,私有土地後續依法辦理徵購取得。

第一節 事業計畫
一、開發方式
本計畫範圍內公共設施用地之取得與興闢,應由土地所有權人,以市地重劃方式辦理。
二、開發期程
本計畫範圍係以市地重劃方式整體開發,其預定完成期限為民國110年。

第二節 市地重劃可行性評估
一、預估公共設施用地負擔比率
二、預估費用負擔比率
三、重劃總平均負擔比率
四、重劃可行性評估說明

計畫說明書內容摘要(電子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