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及變更虎頭埤特定區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暫予保留第2案)(部分公園用地、乙種旅館區、步道用地、道路用地為水域用地、健康休閒專用區、公園(兼供滯洪池使用)用地、廣場兼停車場用地、綠地用地、道路用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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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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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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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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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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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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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及變更虎頭埤特定區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暫予保留第2案)(部分公園用地、乙種旅館區、步道用地、道路用地為水域用地、健康休閒專用區、公園(兼供滯洪池使用)用地、廣場兼停車場用地、綠地用地、道路用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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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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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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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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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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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文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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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都規字第1100116771A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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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源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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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都市計畫法第二十六條
2.非都市土地申請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作業要點第6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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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計畫發佈實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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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定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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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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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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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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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計畫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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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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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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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細合併計畫_通盤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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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目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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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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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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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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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粗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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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淨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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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居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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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分區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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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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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及財務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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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計畫書第7-1~7-8頁 第七章 實施進度及經費)
本計畫範圍內之公有土地,後續依撥用程序取得該土地。變更範圍內之私有土地,私有土地後續依法辦理徵購取得。
第一節 事業計畫
一、開發方式
本計畫範圍內公共設施用地之取得與興闢,應由土地所有權人,以市地重劃方式辦理。
二、開發期程
本計畫範圍係以市地重劃方式整體開發,其預定完成期限為民國110年。
第二節 市地重劃可行性評估
一、預估公共設施用地負擔比率
二、預估費用負擔比率
三、重劃總平均負擔比率
四、重劃可行性評估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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