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南鯤鯓特定區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主要計畫(第一階段)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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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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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4-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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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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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門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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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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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南鯤鯓特定區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主要計畫(第一階段)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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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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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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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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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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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文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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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都規字第1140489585A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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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源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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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計畫法第2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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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計畫發佈實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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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定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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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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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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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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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計畫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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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4-0001,034-0002,034-0003,034-0004,034-0005,034-0006,034-0007,034-0008,034-0009,034-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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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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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計畫_通盤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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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目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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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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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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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08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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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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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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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粗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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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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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淨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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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居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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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分區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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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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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及財務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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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計畫書第9-1頁 第九章 實施進度與經費)
本計畫區除併同納入整體開發之公共設施用地,包含機關用地、文小用地、公園用地、廣場用地、停車場用地等(詳第十章 第二節),因屬審竣未發布實施案件,故土地取得方式暫予維持原計畫,其餘公共設施用地由需地機關配合地方發展之需要,按優先順序予以編列預算辦理用地之取得及開闢,詳表9-1所示。
註:
1.本表開發經費及預定完成期限除另有規定外,餘得視主辦單位財務狀況酌予調整。
2.本表開發經費為預估,實際費用應以開發當期價格為準。
3.表內各項規定以徵收價購方式取得之公共設施用地,得視實際開發需求,依都市計畫法第48 條規定之其他方式辦理。
4.公共設施開闢費用係以該公共設施用地之私有土地取得及相關工程費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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