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第一階段)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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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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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9-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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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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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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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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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第一階段)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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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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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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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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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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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文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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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都規字第1120914308A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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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源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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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計畫法第2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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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計畫發佈實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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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定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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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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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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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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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計畫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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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9-0001,029-0006,029-0011,029-0041,029-0042,029-0062,029-0069,029-0081,029-0082,029-0088,029-0095,029-0096,029-0097,029-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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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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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細合併計畫專案通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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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目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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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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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4.60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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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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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粗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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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淨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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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居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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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分區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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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計畫書第37頁 拾貳、其他)
由於本案「機關及社會福利設施用地」係屬計畫區新增使用分區名稱,為使土地及建物使用管制有所依循,本案後續應另循法定程序辦理細部計畫作業,增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範,至少包含分區使用強度、使用性質、基地退縮、停車空間設置基準、基地綠化比例等規定外;另配合基地緊鄰歷史建築(原台南農校日式宿舍群)文化景觀,得併研訂相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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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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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及財務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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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計畫書第36頁 拾壹、實施進度及經費)
本案變更範圍土地屬中華民國,後續興辦社會住宅時,由內政部依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第3條規定指示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興辦社會住宅,並依住宅法施行細則第5條規定核定「社會住宅興辦事業計畫」,國有土地取得依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第27條規定辦理,詳表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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