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第一階段)案
計畫序號 029-0103
行政區域 永康區
計畫名稱 變更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第一階段)案
公告日期 2023/07/19
實施日期 2023/07/20
公告文號 府都規字第1120914308A號
法源依據 都市計畫法第26條。
原計畫發佈實施日期
擬定機關 臺南市政府
比例尺 1:3000
相關計畫序號 029-0001,029-0006,029-0011,029-0041,029-0042,029-0062,029-0069,029-0081,029-0082,029-0088,029-0095,029-0096,029-0097,029-0100
計畫性質 主細合併計畫專案通檢
計畫目標年
計畫面積 3544.60公頃
計畫人口
計畫粗密度
計畫淨密度
現居住人口
土地使用分區規定 (詳見計畫書第37頁 拾貳、其他)

由於本案「機關及社會福利設施用地」係屬計畫區新增使用分區名稱,為使土地及建物使用管制有所依循,本案後續應另循法定程序辦理細部計畫作業,增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範,至少包含分區使用強度、使用性質、基地退縮、停車空間設置基準、基地綠化比例等規定外;另配合基地緊鄰歷史建築(原台南農校日式宿舍群)文化景觀,得併研訂相關措施。
都市設計
事業及財務計畫 (詳見計畫書第36頁 拾壹、實施進度及經費)

本案變更範圍土地屬中華民國,後續興辦社會住宅時,由內政部依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第3條規定指示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興辦社會住宅,並依住宅法施行細則第5條規定核定「社會住宅興辦事業計畫」,國有土地取得依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第27條規定辦理,詳表十。

計畫說明書內容摘要(電子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