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定仁德(文賢地區)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乙種工業區)細部計畫(配合加倉企業有限公司擴廠)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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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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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6-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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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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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德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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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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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定仁德(文賢地區)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乙種工業區)細部計畫(配合加倉企業有限公司擴廠)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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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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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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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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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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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文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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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都規字第1150159770A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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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源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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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都市計畫法第24條
二、都市計畫工業區毗鄰土地變更處理原則第4點第5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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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計畫發佈實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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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定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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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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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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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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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計畫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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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6-0001,026-0002,026-0005,026-0009,026-0015,026-0023,026-0025,026-0027,026-0028,026-0029,026-0030,026-0031,026-0032,026-0033,026-0035,026-0037,026-0038,026-0039,026-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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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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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部計畫擬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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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目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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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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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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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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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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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粗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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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淨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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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居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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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分區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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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計畫書第37頁 柒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
(前略)
二、乙種工業區之建蔽率不得大於60%,容積率不得大於210%。
三、建築基地內綠化面積不得低於法定空地面積50%。
四、乙種工業區臨農業區部分,應自基地境界線退縮3.5公尺建築,並延伸連接至廣場用地(兼供道路使用),以供公共通行使用,連接面寬不得小於4公尺,且退縮建築之空地不得設置圍牆,但得計入法定空地。
(後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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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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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及財務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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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計畫書第38頁 第六章 事業及財務計畫)
壹、開發主體
由申請人加倉企業開發作為廠區擴展使用,區內公共設施均由申請人自行開闢、管理及維護。
貳、開發時程
乙種工業區應自細部計畫發布實施日起3年內取得建造執照,公共設施用地應於取得使用執照前開闢完成。
參、開發經費來源
本案擴廠變更回饋之廣場用地(兼供道路使用),其開發經費包括整地費約新台幣30萬元、工程費約新台幣70萬元,共計約新台幣100萬元,由加倉企業有限公司自行籌措。
肆、公共設施用地負擔回饋
一、捐贈比例
依「都市計畫工業區毗鄰土地變更處理原則」第四點規定,捐贈比例至少為變更都市計畫土地總面積30%。
二、捐贈方式
本計畫捐贈公共設施用地為廣場用地(兼供道路使用),面積計290.10平方公尺,依「都市計畫工業區毗鄰土地變更處理原則」第四點(二)規定,公共設施用地應無償捐贈予臺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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