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山上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含計畫圖重製)(第二階段)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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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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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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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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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上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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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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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山上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含計畫圖重製)(第二階段)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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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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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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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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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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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文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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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都規字第1141291766A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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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源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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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都市計畫法」第26條規定,都市計畫經發布實施後,擬訂計畫之機關每3年內或5年內至少應通盤檢討一次。
二、依據「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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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計畫發佈實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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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定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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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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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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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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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計畫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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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0001,022-0002,022-0003,022-0004,022-0005,022-0006,022-0007,022-0008,022-0009,022-0010,022-0011,022-0013,022-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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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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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細合併計畫_通盤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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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目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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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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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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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68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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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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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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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粗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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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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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淨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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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居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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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分區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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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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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及財務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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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計畫書第37頁 第六章第九節 實施進度與經費)
一、開發方式
依照附帶條件規定,本案應以市地重劃方式開發,重劃計畫書(草案)業獲113年度第4次臺南市市地重劃委員會審核通過,並經臺南市政府地政局114年2月11日南市地劃字第1140236877號函送上開會議紀錄在案(詳附件四)。
二、市地重劃範圍
以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961次會議紀錄之變更內容綜理表公展編號第10號(報部編號第10-1、10-2、10-3、10-4號)變更內容為實施重劃範圍,即包含住宅區、市場用地(市2、市3)、鄰里公園兼兒童遊樂場(公兒1、公兒3)、人行步道用地、停車場用地(停2)、農業區及周邊計畫道路,重劃面積為2.7909公頃,實際面積應以核定圖實地分割測量面積為準,詳圖18至圖21。
三、開發期程及經費預估
本次變更後新增公共設施,全列屬市地重劃範圍,預計完成期限依主管機關核定之重劃計畫書規定辦理,重劃開發費用預估為新臺幣11,092萬元,主辨單位及經費來源依市地重劃相關規定辦理,詳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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