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下營主要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含計畫圖重製)(第一階段)案
計畫序號 013-0014
行政區域 下營區
計畫名稱 變更下營主要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含計畫圖重製)(第一階段)案
公告日期 2021/12/22
實施日期 2021/12/24
公告文號 府都規字第1101501571A號
法源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6條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6條之規定:「都市計畫經發布實施後,不得隨時任意變更。但擬定計畫之機關每三年內或五年內至少應通盤檢討一次,依據發展情況,並參考人民建議作必要之變更。對於非必要之公共設施用地,應變更其使用。」 二、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47條 依據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47條之規定:「都市計畫圖已無法適用且無正確樁位資料可據以展繪都市計畫線者,得以新測地形圖,參酌原計畫規劃意旨、地籍圖及實地情形,並依都市計畫擬定或變更程序,重新製作計畫圖。原計畫圖於新計畫圖依法發布實施之同時,公告廢止。」
原計畫發佈實施日期
擬定機關 臺南市政府
比例尺 1:3000
相關計畫序號 013-0001,013-0002,013-0003,013-0004,013-0005,013-0006,013-0007,013-0008,013-0009,013-0010,013-0011,013-0012,013-0013
計畫性質 主要計畫_通盤檢討
計畫目標年 115
計畫面積 331.61公頃
計畫人口 12000
計畫粗密度 93
計畫淨密度
現居住人口
土地使用分區規定
都市設計
事業及財務計畫 詳見計畫書第9-15~9-16頁 捌、實施進度與經費

計畫區內公共設施用地取得方式包括徵收價購、市地重劃、無償提供或其他。

計畫說明書內容摘要(電子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