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下營主要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含計畫圖重製)(第一階段)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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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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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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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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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營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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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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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下營主要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含計畫圖重製)(第一階段)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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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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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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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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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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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文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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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都規字第1101501571A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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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源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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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都市計畫法第26條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6條之規定:「都市計畫經發布實施後,不得隨時任意變更。但擬定計畫之機關每三年內或五年內至少應通盤檢討一次,依據發展情況,並參考人民建議作必要之變更。對於非必要之公共設施用地,應變更其使用。」
二、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47條
依據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47條之規定:「都市計畫圖已無法適用且無正確樁位資料可據以展繪都市計畫線者,得以新測地形圖,參酌原計畫規劃意旨、地籍圖及實地情形,並依都市計畫擬定或變更程序,重新製作計畫圖。原計畫圖於新計畫圖依法發布實施之同時,公告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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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計畫發佈實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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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定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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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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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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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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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計畫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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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001,013-0002,013-0003,013-0004,013-0005,013-0006,013-0007,013-0008,013-0009,013-0010,013-0011,013-0012,013-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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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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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計畫_通盤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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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目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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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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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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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61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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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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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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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粗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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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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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淨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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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居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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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分區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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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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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及財務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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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計畫書第9-15~9-16頁 捌、實施進度與經費
計畫區內公共設施用地取得方式包括徵收價購、市地重劃、無償提供或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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